李遙買杖
[宋代]:沈括
隨州大洪山作人李遙,殺人亡命。逾年,至秭歸,因出市,見鬻柱杖者,等閑以數十錢買之。是時,秭歸適又有邑民為人所殺,求賊甚急。民之子見遙所操杖,識之,曰:“此吾父杖也。”遂以告官司。吏執遙驗之,果邑民之杖也。榜掠備至。遙實買杖,而鬻杖者已不見,卒未有以自明。有司詰其行止來歷,勢不可隱,乃通隨州,而大洪殺人之罪遂敗。市人千萬而遙適值之,因緣及其隱匿,此亦事之可怪者。
隨州大洪山作人李遙,殺人亡命。逾年,至秭歸,因出市,見鬻柱杖者,等閑以數十錢買之。是時,秭歸適又有邑民為人所殺,求賊甚急。民之子見遙所操杖,識之,曰:“此吾父杖也。”遂以告官司。吏執遙驗之,果邑民之杖也。榜掠備至。遙實買杖,而鬻杖者已不見,卒未有以自明。有司詰其行止來曆,勢不可隱,乃通隨州,而大洪殺人之罪遂敗。市人千萬而遙適值之,因緣及其隱匿,此亦事之可怪者。
譯文
隨州大洪山鎮有個叫李遙的人,他殺了人后就逃亡外地。過了一年,李遙來到秭歸,在城中的集市上,他看到有個在出售拐杖的人,因為價錢便宜,就用幾十枚銅錢買了下來。這時秭歸城中恰好又有一個村民被人所殺,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兇手。被害人的兒子在街上看見李遙,識出了拐杖,說:“這是我父親的拐杖。”于是就向衙門報了案。衙役們把李遙逮住,經驗證,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,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盡了。李遙確實是買的拐杖,然而賣拐杖的人已不見了,李瑤無法還給自己清白。官府于是又對李遙進行審問,問李遙是哪里人,李遙知道無法隱瞞,就說出自己的真實住址。秭歸縣衙與隨州地方官府取得聯系后,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殺人潛逃的嫌犯,于是大洪山殺人案告破。最終不知道那個賣拐杖的人是誰。集市上的人千千萬萬,而李遙恰巧遇到賣拐杖的人,就此牽連到他的過去導致隱情敗露,這一件事也真的蹊蹺啊。
注釋
隨州:地名,在今山西介休縣東。
逾年:第二年.
秭歸:地名,在今湖北省西部。
至:到
數:幾
是:這
適:正好,恰好
為:被
驗:檢驗
榜掠備至:受盡拷打。
實:確實
通:押送到。
敗:敗露。
怪:對..........感到奇怪
唐代·沈括的簡介
沈括(公元1031~1095年),字存中,號夢溪丈人,北宋浙江杭州錢塘縣(今浙江杭州)人,漢族。北宋科學家、政治家。仁宗嘉佑進士,后任翰林學士。晚年在鎮江夢溪園撰寫了《夢溪筆談》。我國歷史上最卓越的科學家之一。精通天文、數學、物理學、化學、地質學、氣象學、地理學、農學和醫學、工程師、外交家。
...〔
? 沈括的詩(64篇) 〕
兩漢:
佚名
酒拍胭脂顆顆新。丹砂然火棄精神。暑天秋杪錦生春。香味已驚櫻實淡,絳皮還笑荔枝皴。美人偏喜破朱唇。
酒拍胭脂顆顆新。丹砂然火棄精神。暑天秋杪錦生春。香味已驚櫻實淡,絳皮還笑荔枝皴。美人偏喜破朱唇。
明代:
程通
孝子別成均,南歸楚水濱。檐頭緗帙舊,庭下綵衣新。
去路江梅馥,來時禁柳青。都門頻送客,我亦倍思親。
孝子別成均,南歸楚水濱。檐頭緗帙舊,庭下綵衣新。
去路江梅馥,來時禁柳青。都門頻送客,我亦倍思親。
元代:
王逢
淮王昔下江南城,萬灶兵擁雙霓旌。
錦裘繡帽白玉帶,金戈鐵馬紅鞶纓。
淮王昔下江南城,萬竈兵擁雙霓旌。
錦裘繡帽白玉帶,金戈鐵馬紅鞶纓。
明代:
于慎行
諸生魯國受經初,標格王郎玉不如。倚馬舊傳文考賦,籠鵝雅學右軍書。
家聲此日標瓊樹,世業當年論石渠。手澤應須開萬卷,早懷三榮詣公車。
諸生魯國受經初,標格王郎玉不如。倚馬舊傳文考賦,籠鵝雅學右軍書。
家聲此日標瓊樹,世業當年論石渠。手澤應須開萬卷,早懷三榮詣公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