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要進一步完善人才流動管理制度,嚴格執行辭退制度,規范辭退行為,杜絕不辭而別等現象的發生。
2.這需要建立一個“拴心留人”的社區警務運行機制,不但要在待遇上給予一定優厚條件,而且還要建立一種能上能下的社區民警人才流動機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