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jū dìng
注音ㄐㄨ ㄉ一ㄥˋ
⒈ ?限定。
⒈ ?限定。
引《二刻拍案驚奇》卷三一:“從來(lái)説入土為安,為何要拘定三年?”
清 黃六鴻 《福惠全書·刑名·放告》:“凡告期,必以三六九日為定,或謂州縣非憲司比,不宜拘定日期,民有疾痛呼號(hào),豈能刻待!”
《華蓋集·通訊一》附 徐炳昶 《致魯迅》:“我說(shuō)你又何必拘定十一二萬(wàn)字才出,有七八萬(wàn)就出七八萬(wàn),即使再少一點(diǎn),也未嘗不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