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?捏造犯罪事實而加以殺害。
引《新唐書·魏謩傳》:“邕管 經(jīng)略使 董昌齡 誣殺參軍 衡方厚,貶 溆州 司戶?!?br />清 黃六鴻 《?;萑珪どW任·稟帖贅說》:“適蒙憲檄以誣殺多命一案,委職干 嶧縣 會審?!?br />曹亞伯 《廣州三月二十九日之役》:“烈士之調(diào)查,固有遺漏,而 清 吏之誣殺,實不少矣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