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xùn zhèng
注音ㄒㄨㄣˋ ㄓㄥˋ
繁體訓政
⒈ ?舊時皇帝退位為太上皇,嗣皇帝仍須稟承訓示處理大政,或皇太后垂簾聽政,皆謂之“訓政”。
⒉ ?指孫中山提出的建立“民國”程序的第二階段。他把建立“民國”的程序分為軍政、訓政、憲政三個時期。主張在訓政階段施行約法,由政府派出經過訓練、考試合格的人員,到各縣籌備地方自治,并對人民進行使用民權和承擔義務的訓練。凡一省之內全部的縣已實行自治,就可結束訓政,開始憲政階段。
⒈ ?舊時皇帝退位為太上皇,嗣皇帝仍須稟承訓示處理大政,或皇太后垂簾聽政,皆謂之“訓政”。
引清 朱珪 《<御制毓慶宮記>恭跋》:“丙辰元日,重光重輪,授璽於我皇上,以 毓慶宮 為重華之協,訓政、聽政者三年,所謂繼德者如是之久而化成也。”
清 黃遵憲 《感事》詩:“授受元辰紀上儀, 帝堯 訓政典留貽。”
何剛德 《春明夢錄》卷下:“孝欽太后 重出訓政,引見遲至黎明,則微露倦勤意矣。”
⒉ ?指 孫中山 提出的建立“民國”程序的第二階段。他把建立“民國”的程序分為軍政、訓政、憲政三個時期。主張在訓政階段施行約法,由政府派出經過訓練、考試合格的人員,到各縣籌備地方自治,并對人民進行使用民權和承擔義務的訓練。凡一省之內全部的縣已實行自治,就可結束訓政,開始憲政階段。
1.一黨*政、軍事*裁加特務統治,從思想理論到組織置一切反對黨于死地,是國民黨一黨訓政時期政黨制度模式的主要特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