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?審問判罪。
引《隋書·王誼傳》:“若縱而不正,恐傷風(fēng)俗,請付法推科。”《資治通鑒·唐太宗貞觀四年》:“御史大夫 蕭瑀 劾奏 李靖 破 頡利 牙帳,御軍無法, 突厥 珍物,虜掠俱盡,請付法司推科。”《通典·刑七》:“往時縱犯,今日方告,準赦據(jù)敕,不推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