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?法度義理。
引《韓非子·說疑》:“此十二人者之為其臣也,皆思小利而忘法義。”《韓詩外傳》卷四:“封 黃帝 之子十九人,非法義也。”宋 葉適 《黃觀復墓志銘》:“應事必於法義,雖足以通於變故倉猝,不用也。”
1.法師辯才無礙,風趣幽默,時常將深奧的佛法義理融匯于通俗易懂的言談中,為佛教事業盡心盡力。
2.戒莊嚴故,能生一切佛法義利,滿足大愿。